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_从人类消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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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

  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轰!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起点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啪!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吴丽华先前杀的两个天选之子,皆有极高的智商,可惜,无法和她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求生经验媲美。

  所以他们死了。

  这一次,吴丽华依然不觉得自己会输。

  没有立即出门。

  那个佩剑青年知道自己在监视他,万一借机从其他门溜出去,然后在大门外设伏,自己一出门就会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剑近身,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吴丽华进入超市。

  应有尽有的超市,足以让她在里面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就不信那个佩剑青年能有这等耐心,会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吴丽华赌对了。

  李凤栖确实在超市外面埋伏她,迟迟不见她出来,便知道计划落空。

  天选之子没有蠢货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凤栖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个地方不合理:如果那个手提长弓的短发女子是师方市的人,她应该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该猜到自己不会从大门出来。

  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地段,按说每个市民都了解才对。

  为何她没想到?

  只有一种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断出,短发女子不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而是其他城市来的。

  她实力应该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有死,而这个人的实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发女子才能进来。

  那么他躲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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