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他杀死了那个城管_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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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章 他杀死了那个城管

  第247章他杀死了那个城管

  “关于本案的刑罚裁量问题,出庭公诉员指出,被害方有严重过错等可以对上诉人从宽处罚的情节,一审判决量刑畸重,对张驰应当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经查,本案案发前,杜金亮等四名被害人就曾多次实施过侮辱蔡美娟、干扰公司生产经营等逼债行为,蔡美娟多次报警,杜金亮等人的不法逼债行为并未收敛。

  案发当日,杜金亮等人的非法拘禁、殴打、侮辱等行为,加上连日来的多次催逼、骚扰,导致张驰实施防卫行为时难免带有恐惧、愤怒等因素。

  尤其是杜金亮裸露下体侮辱蔡美娟对引发本案有重大过错,虽然距离张驰实施防卫行为已间隔二十分钟,且执法人员已到达现场,但该行为是引发本案的重要因素,且执法人员现场处置不当,对张驰的判断及情绪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在刑罚裁量上应当作为对张驰有利的情节考虑。

  杜金亮的辱母行为严重违法、有违人伦,应当受到谴责和惩罚。

  但张驰在执法人员并未远离的情况下持刀捅刺,致使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且其中一人重伤系张驰从背后捅刺,损害后果严重。

  且除了杜金亮之外,李福军等另外三人并未实施侮辱蔡美娟的行为,张驰的防卫行为造成损害远远大于其保护的合法权益,防卫明显过当。

  张驰及其母蔡美娟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张驰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综上所述,张驰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亡后果,减轻处罚后应当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幅度内量刑。”

  叶秉文稍微顿了顿,所有人都意识到他要宣布最后的判决结果了: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等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撤销C省H市中院(20XX)H刑初字第12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决第一项刑事部分。

  三、驳回被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维持C省H市中院(20XX)H刑初字第12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附带民事部分。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哗——

  法庭中,旁听席上瞬间就炸了锅。

  「竟然还真的改判了?」

  「三年听着不短,但一审可是无期啊,这张驰的二审真是赚大发了!」

  「切,这有啥了,我还觉得就是正当防卫,应该给人家无罪!」

  「有一说一,要不是死了人,这正当防卫说不定还真就打成了。」

  「虽然防卫过当,但死了人判三年是不是有点轻了?」

  「三年还轻,你不会跟那几个讨债的是同行,怕也被张驰这样的人捅刺吧?」

  「人家就事论事拿法律说话,没必要这么有攻击性啊。」

  「这律师二审打的是真不错,这下一审法院出名了。」

  「还有那个出现场的执法人员,这次不得挨个处分?」

  一时间,旁听席上,网上,所有关注着这场庭审的人都在讨论改判后的结果。

  张驰瘫坐在地上,法警怎么都拉不起来。

  真的改判了,三年。

  这个结果其实已经超出张驰的预料了,庭审一结束,他就跟了没了骨头似的,再也站不住了。

  蔡美娟虽然对没有改判无罪有些意见,但相对于一审的无期已经好了太多,看了眼正在庭审笔录上签字的任真,蔡美娟觉得这钱花的还算挺值。

  而李福军等人则是失魂落魄。

  三年?

  这怎么可能?

  一审法官判他无期我们都嫌轻了,这怎么还变成三年了?明明就应该死刑!

  而且我们的八百万呢?凭什么不支持啊?

  一审判那点钱够谁分的?

  “天杀的法官哪!这不明摆着徇私枉法吗?!”

  马梦云哀嚎一声:“钱也不赔,死刑也不判,让这杀人犯逍遥法外,这就是你们当官的吗?

  我要投诉!我要告到最高法庭!”

  正准备离开法庭的法官们似乎往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还好法庭现在比较嘈杂,根本听不清她说的啥,要不法官们估计也会被气的够呛。

  在法院外,刘文仁罕见的代表公诉机关,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请问刘公诉人,从无期徒刑改判三年有期徒刑,前后这么大的差别,您认为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转变的出现呢?”

  面对记者的问题,刘文仁清了清嗓子:

  “一审和二审判决有所差别,最大的原因是一审法院对于张驰的行为性质认定错误,没有认定其行为具有一定的防卫性质。”

  “本案在一审判决之后,受到了千千万万广大民众的关注,您认为二审的改判,跟舆论有必然的联系吗?”

  这个问题就需要慎重了。

  刘文仁思考了差不多半分钟才缓缓开口:

  “每一名公民都有言论自由,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只要舆论是正当的,那我们认为舆论对于司法是具有监督作用的,有助于我们的司法过程更加慎重、公开、公正。

  但是总的来说,无论是我们公诉机关也好,审判机关也好,我们处理案件都是依法独立的,不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

  二审之所以能够改判,要说必然联系的话,归根结底是一审判决确实存在不当之处。”

  这话说的比较隐晦,刘文仁知道,如果你说跟舆论没有任何关系,别人听了只会觉得伱虚伪。

  但你要说跟舆论有关系,就又有人会质疑法院判案子难道是看舆论的吗?

  所以他并没有否认舆论的作用,而是点明了其监督作用,然后直截了当的说一审法院判错了,这才是二审改判的最大原因。

  我都承认法院搞错了,你总不能还质疑我吧?

  “那能不能请您评价一下,本案中司法与舆论发生的冲突?”

  刘文仁已经有些汗流浃背了,这些记者怎么一个比一个刁钻?

  “本案中,舆论对于张驰一审判决的质疑与纠偏,说明我们的司法和舆论之间是存在互动的,同时也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纠结。

  从法律职业层面来说,司法本来就要保持相对独立,排除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司法独立不是保持在舆论真空中的独立。

  司法的独立性如果太过绝对,也可能会使司法机构变的僵硬,不排除个别正义会受到侵犯。

  张驰这个案件,一审法院就是站在了超然的上帝视角,按照绝对理性客观的标准,照着法律条文机械的得出‘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这样的结论,舆论及时的关注到了一审判决的不恰当之处,也是给二审法院提供了警醒及参考意见。

  舆论和司法看似是在两个不同的方向讲述故事,就像这个案子,有人认为张驰的行为是法律上的行为,也有人认为是伦理上的行为。

  催债人的行为也许没有危及张驰母子的生命安全,但是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母亲受辱,作为子女绝对不可能不管不顾,这是张驰的反抗得到很多人认同的一个重要原因。

  犯罪与否,有时候并不是单纯的专业问题,每一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司法不可能完全不考虑社会普遍良知的约束。

  立法虽然是理性的,但本质上是对人类情感的逻辑化表达,法律归根结底是平衡的艺术。

  所以我想说的是,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它还要兼顾到伦理人情,努力在各种合理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样人们才会在司法案件之中,感受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那对于杜金亮等人的催债,我们可以看到有非法拘禁、殴打、侮辱等行为,他们会因为是受害者,就不用为这些行为付出代价了吗?”

  刚刚走出法院大门的李福军严兆生郭天明,正站在人群外围凑热闹,听到这个问题徒然一僵。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刘文仁早就看到他们几个,瞥了他们一眼:“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他们几个虽然是张驰案的受害者,但同时也是其他案件的加害者。

  之前他们受了伤,又是被害人,所以暂缓了对他们的处理。

  但是现在张驰案已经结束,我想很快就会有人去找这几名催债人聊他们的问题。”

  完了!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李福军三人满头冷汗,匆匆离去。

  【H市XX区执法分局对于王某军的调查结果

  在X月XX日发生的张驰案中,我局执法人员王某军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对案发中心现场未能有效控制,对现场双方人员未能分开隔离等处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但上述问题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对王某军不予刑事立案,做出相应内部处分。】

  判决结束第二天,对于王亚军的处理结果就被公布在了XX分局的官方号上。

  紧接着,又是两条公告接连发布。

  【H市执法局通报,杜金亮、李福军、严兆生、郭天明等人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现已查明该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

  现杜金亮团伙涉案的18名成员处杜金亮死亡外,其余17人全部落网。】

  似乎是为了回应刘文仁那天在法院门口说的话,执法局很快就把李福军等人拿下了。

  至于杜金亮,已经被张驰拿下,倒是便宜他了。

  不过最出乎意料的,是蔡美娟夫妇也被抓了。

  【蔡某娟、张明照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执法机关查处,本案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任律,你看人还真准啊,这蔡美娟身上竟然还真背着事儿呢。”

  看到执法局的通报,常嘉航有些惊讶:

  “涉案金额两千多万,这样一看,怪不得不还杜金亮他们那一百多万,根本就是毛毛雨,人家蔡美娟说不定根本不放在心上。”

  任真伸了个懒腰:“谁知道她那两千万都花哪儿去了,反正咱们律师费结清了就行。”

  一对看上去六十来岁的夫妇坐到办公桌前,接过常嘉航给他们倒的水,明显有些局促。

  “两位律师你们好,我们是听说这个律所有一个很厉害的刑事律师,这才冒昧上门打扰。”

  这对夫妇衣着朴素,言语间满是自卑。

  “您二位可别这么说,你们是客户,没什么冒昧不冒昧的。”

  任真觉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连忙说了一句。

  跟那种蛮不讲理的当事人比起来,这种看上去经济条件不好却还是来到律师的客户,往往才是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群体。

  因为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们或许一辈子都不会走进律所这种地方。

  “您们算是找对地方了,我们所做刑事最厉害的就是任律师。”

  听到常嘉航的话,两位老人连连点头。

  “先说一下是什么事儿吧,我听听什么情况。”

  这对夫妇对视一眼,丈夫开口了:

  “我叫秦海广,这是我媳妇田佳青,我们结婚晚,快四十了才有个儿子,叫秦英杰,今年也二十四岁了。

  这小子上学时候不好好读书,后来高中都没上完,刚好赶上村里有指标,我们找村长托了关系,算是给他塞到部队当了几年兵。

  可是现在当兵没文化也不行,他几年义务兵完了之后也没留在那儿,退伍之后还是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

  后来他去市里学了几天,学人家买了个三轮,下午晚上就找地方摆摊卖点烤肠什么的,虽然不轻松,但起码有个正经事儿干。”

  说到这儿,秦海广哽咽了:

  “摆摊的,那不看见城管就得跑吗,可谁知道这兔崽子抽了什么风,人家城管来收东西的时候,他把人家城管给捅了。

  我听人家办案的执法员说,他们给的建议是故意伤害还是什么,但是公诉院起诉的是故意杀人,估计我儿子这有可能会被判死刑。

  你说这可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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